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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翊芯新材料有限公司翊芯高端复合纤维材料创新研发与制造项目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的相关要求,特此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翊芯高端复合纤维材料创新研发与制造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天大清源科技产业园1#厂房。
3、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4、建设内容:项目占地3600平方米,建设生产作业区、原料区、成品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主要安装送丝台、浸泡槽、烘干机、收线机、编织机等设备,工艺包括装料粗化、清洗、酸洗中和、金属膜沉积、烘干、性能动态监测、编织等工序,产品主要为聚酰亚胺导电纤维、碳纤维导电纤维、芳纶导电纤维、PBO导电纤维、导电铜丝、编织纤维、延伸的新型零部件等相关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改性纤维生产 。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翊芯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回经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99047825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山东蔚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七)信息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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