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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度市李园街道龙湾庄村北孙静亮肉鸡养殖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度市李园街道龙湾庄村北孙静亮肉鸡养殖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平度市孙静亮养殖场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李园街道龙湾庄村北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5093m2,建筑面积14342m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鸡棚11座、干粪棚、粪污沉淀池、仓库、消毒室等。项目采用液化气加热炉和湿帘降温系统为鸡棚提供供暖和夏季降温,主要设备为料塔、进料系统、湿帘降温系统、清粪系统等340台(套),项目肉鸡存栏量27.5万只,年出栏量165万只。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180****549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1
附件1: 平度市孙静亮养殖场项目环保验收意见.pdf 527.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孙静亮养鸡场验收报告正文.pdf 13.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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