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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在东莞市桥头镇组织召开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小组由建设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等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小组查阅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以及《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核查了生产现场和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取消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路1号的一厂区,在二厂区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园禾岭198号(北纬23°1'42.90",东经114°3'2.83")进行改扩建,调整二厂区产品类型及规模,增加喷漆、固化、喷涂、UV辊涂、自制拼板胶等工艺及相应设备。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为40028.4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1078.42平方米,年产可调合页15万套、平和页8万套、移门配件1万套、把手锁体1万套、木门(室内门)4万套、非防火钢木门1万套、钢质门20万套、木质门12万套、卷帘门0.3万套,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门页油漆 UV底漆辊涂线1条、门页油漆UV面漆辊涂线1条、门框大面底/面UV线1条、线条UV真空底漆机2台、线条UV真空喷漆面漆机2台、线条真空喷涂机1台、底漆喷油机1台、线条自动喷漆机1台、水帘柜10台、喷枪27把、静电喷涂线1条等。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年产钢质门20万套、卷帘门0.3万套,主要设有剪板机6台、数控切割机2台、钢条切角机1台、数控多点冲2台、冲床20台、折弯机15台、雕刻机2台、CO2 电焊机8台、氩孤电焊机5台、门框轧机9台、门板轧机3台、帘片轧机3台、复合帘片轧机1台、帘布扁铁轧机1台、单片帘布轧机1台、导轨轧机1台、包箱板轧机1台、无机布引片轧机1台、轧布机1台、转印机2台、静电喷涂线1条(配有喷粉柜2台、烘烤箱1台)、数控门锁合页机2台等设备及配套环境保护措施。
暂未建设内容:年产可调合页15万套、平和页8万套、移门配件1万套、把手锁体1万套、木门(室内门)1万套、非防火钢木门0.25万套、木质门2万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原设有两个厂区,其中一厂区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路1 号(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23°0'47.74",东经114°3'29.88");二厂区位于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园禾岭198 号(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23° 1'42.90",东经114° 3'2.83")。
项目一厂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写了《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8年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报告表编号为:2008-2619。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为:东环建【2010】Y-1885 号。
项目一厂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写了《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为:东环建(桥)【2011】-76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为:东环建(桥)【2013】6号。
由于2015年前项目一厂区扩建了喷漆房水帘柜,扩大水帘柜尺寸,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排污评估报告》,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且申领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44*开通会员可解锁*031。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意见,批复文号:东环建[2017]7585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在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园禾岭198 号(即为二厂区)进行异地扩建,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蓝盾门窗生产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桥头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3808号。
现由于企业发展需要,项目取消一厂区,同时对二厂区进行改扩建。
建设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关于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1〕711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开展竣工环保验收,一期建设内容为:年产木门(室内门)3万套、非防火钢木门0.75万套、木质门10万套,并通过自主验收。
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居民委员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了证明:房屋地址原为东莞市桥头镇大洲社区园禾岭198号,由于政府重新编制门牌现更改为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康路19号,以上两个地址属同一地址。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代表人从“吕滋立”更换为“衣振军”。
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生产调试。
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证书编号为:9*开通会员可解锁*0777X9001Q。
(三)投资情况
项目(二期)建成后,项目已投产部分实际总投资额为32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为2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二期)的建设内容。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核查,项目一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如下:
表3-7 项目变动情况表
排放源 |
环评建设内容 |
本期建设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
备注 |
规模 |
年产可调合页15万套、平和页8万套、移门配件1万套、把手锁体1万套、木门(室内门)4万套、非防火钢木门1万套、钢质门20万套、木质门12万套、卷帘门0.3万套。 |
项目(一期)年产木门(室内门)3万套、非防火钢木门0.75万套、木质门10万套;项目(二期)年产钢质门20万套、卷帘门0.3万套。 |
不属于 |
分期建设。 |
喷粉工序 |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配套的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设置在密闭车间,经配套的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引至3套“旋风除尘+喷淋塔”处理后由3个33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高空排放 |
不属于 |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废气处理设施增加“旋风除尘+喷淋塔”,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新增2个喷粉废气排放口,以上排放口均不属于废气主要排放口;以上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
喷漆、烘干、UV 辊涂、固化、烤粉工序 |
设置在密闭车间,经2 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吸附浓缩+离线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两个33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RCO”处理后通过1个33m 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
不属于 |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废气处理设施从“水喷淋+干式过滤+吸附浓缩+离线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调整为“水喷淋+干式过滤+RCO”,参考《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2023年修订版)表3.3-3 废气治理效率参考值可知,“吸附浓缩+离线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治理效率为60%,“RCO”治理效率为85%,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减少1个废气排放口;以上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项目(二期)的性质、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方面均未变化,验收工作组认为上述环境保护措施的变动为非重大变动,因此项目(二期)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粉尘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30 t/a。
2、烤粉工序废气引至厂区现有的“水喷淋+干式过滤+RCO”装置进行处理。有机废气水喷淋废水(15t/a)、水帘柜废水(111.36 t/a)经厂内现有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80%(101.088 t/a)回用于水帘柜预处理工序,剩余20%(25.272 t/a)废水收集贮存于1个零散废水收集装置(容积为6m3),交由石马河流域外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现委托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
3、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1、金属开料、机制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和金属碎屑通过自然沉降进行收集。
2、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焊接工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喷粉工序在密闭空间中进行,设置集气装置对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经设备配套的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再通过3套“旋风除尘+喷淋塔”处理,引至3个33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高空排放。
4、烤粉在密闭空间中进行,设置集气装置对烤粉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与喷漆、烘干、UV辊涂、固化工序废气一起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RCO”处理,引至1个33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二期)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废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2、滤芯除尘装置收集的粉末涂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喷粉过程未收集的粉末涂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贮存于厂区内的固废仓,交专业公司(现委托东莞市冠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固废仓的地面已做硬化处理并挂有一般工业固废的标识,可以有效地防扬散,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3、包装材料(原料桶/罐)经分类收集后交原生产商(现委托中山绿橡园化工有限公司)作原始用途。
4、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污泥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贮存于厂区内的危废仓,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现委托东莞中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台账。已设置室内危废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废仓挂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及危废管理制度,墙面贴有相应的危废标识。可以有效地防火、防泄漏、防风、防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二期)已在DA001、DA002、DA003废气处理设施的出口端和DA004废气处理设施的进出口两端,规范设置永久性采样监测孔。废气排放口、一般固废仓、危废仓均已张贴了相应的环保标识牌。零散工业废水已安装零散工业废水过程监控系统。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江门市标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验收检测)》(报告编号:BJHYB260723004)和《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验收检测)》(报告编号:BJHYB260723004-1):*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设施及其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一)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限值较严值。
2、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
①DA001喷粉废气1处理后采样口中的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②DA002喷粉废气2处理后采样口中的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③DA003喷粉废气3处理后采样口中的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④DA004喷漆、烘干、UV辊涂、固化、烤粉工序处理后采样口中的总VOCs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 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
①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总VOCs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②厂内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3类限值标准的要求。
4、固废
(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2)滤芯除尘装置收集的粉末涂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喷粉过程未收集的粉末涂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现委托东莞市冠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3)包装材料(原料桶/罐)交原生产商(现委托中山绿橡园化工有限公司)作原始用途。
(4)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现委托东莞中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经检测数据核算,项目(二期)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排放量为0.5933 t/a(有组织0.4627 t/a+0.1306 t/a),符合环评及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1〕711号)“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为4.6805 t/a”的要求。
五、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二期)废水、废气、噪声均按要求达标排放且总量控制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固体废物和零散工业废水均按要求规范处置,符合环评及其批复(东环建〔2021〕711号)的文件要求,因此项目(二期)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项目(二期)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评及批复手续齐全。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要求,项目(二期)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了有关“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要求。验收及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设施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运行正常,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按要求达标排放且总量控制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固体废物及零散工业废水均按要求规范处置。验收工作组同意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二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若经审批同意的设备如需投产,必先完善其配套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相关环保手续。
(2)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对周边环境无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加强车间密闭管理和维护。
(5)建议建设单位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气筒的排放数据进行检测,以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6)建设单位固体废物的产生及转运,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年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申报。
附件1: 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34.7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2.0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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