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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永欣有机果品加工贸易综合体产业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欣有机果品加工贸易综合体产业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的公示
建设单位:霍尔果斯永欣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六十一团工业园(61团团部以西)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附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苏小燕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永欣有机果品加工贸易综合体产业园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表.pdf 940.4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pdf 203.1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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