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我公司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美昕龙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美昕龙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美昕龙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怡安工业城第56B座、第56C座厂房建设(东经114°9′33.598″,北纬22°41′39.282″)。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38平方米;设计产能为工业类电子产品100万个/年,实际产能为工业类电子产品100万个/年。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6〕2481号。
竣工日期:相关建设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郭天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东莞市美昕龙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日
附件1: 美昕龙调试公示.pdf 866.0 K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