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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包头市鼎润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交通信号设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包头市鼎润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交通信号设备生产项目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园区内,中心点地理坐标为:北纬40°36′16.63″,东经109°40′53.29″。
建设单位:包头市鼎润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33333 m2,其中配套建设标准厂房、办公用房等。项目达到年生产交通信号灯及附属设备2万套;年生产交通信号灯杆及监控杆2万套;年生产交通标志5万m2;年生产道路标线涂料2万t;年生产钢板U肋1万套;标志杆4000套;年生产道路护栏1万套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仅涉及电子产品的组装、机加工切割、钻、磨等工序,不涉及喷漆、酸洗等表面处理工序。。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专家意见.pdf 4.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鼎润验收报告.pdf 12.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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