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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I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 , 现将双河市宏盛志远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5万平方钢化、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双河市宏盛志远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5万平方钢化、中空玻璃建设项目
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楚工业园长江路与迎宾路交叉口西北200米
建设单位:双河市宏盛志远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54982.79m²,总建筑面积约10437m²:厂房面积9274.3m²,包含切割区、磨边区、钢化玻璃加工区、中空玻璃加工区、夹胶玻璃加工区等。办公区厂区东南角,建筑面积812.37m²,生活区厂区中心向东,建筑面积350m²,原料区在切割区旁边,面积200m²,成品库中空加工区东侧,面积300m²。年产35万平方钢化、中空玻璃。
联系人:谭磊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22310067 @qq.com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双河市宏盛志远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5平方钢化、中控玻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pdf 7.9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宏盛志远验收意见(2).pdf 1019.1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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