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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顺德区灏配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灏配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新安村富安工业区14-4号厂房4楼A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灏配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佛山市顺德区灏配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新安村富安工业区14-4号厂房4楼A。本项目属于迁扩建项目,由佛山市顺德区灏配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经营面积18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纸电磁炉塑料支架397.25吨/年,电器塑料制品412.8吨/年。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剑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自主验收意见.pdf 4.0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报告】佛山市顺德区灏配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2) - 副本.pdf 30.0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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