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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汽车玻璃钢件加工、油漆喷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汽车玻璃钢件加工、油漆喷涂项目
建设地点: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澳台工业园
建设单位:十堰道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十堰道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玻璃钢件加工、油漆喷涂项目位于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澳台工业园,地处:110°54′39.119″E, 32°34′22.939″N。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主要建设汽车玻璃钢加工、油漆喷涂生产线一条。合计年生产保险杠30.2吨、面罩169吨、护罩和踏板5.8吨。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曹相东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十堰道旗工贸有限公司汽车玻璃钢加工、油漆喷涂项目验收报告书(报批版).pdf 9.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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