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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揭阳市众家欣不锈钢有限公司电解抛光加工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揭阳市众家欣不锈钢有限公司电解抛光加工建设项目(一期)地点: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3号路永兴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内第四车间建设单位:揭阳市众家欣不锈钢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建设有电解抛光线(自动电解槽2个、电解槽24个、酸洗槽10个、清洗槽26个)和酸洗线(电解槽8个、清洗槽8个),年加工不锈钢线材8200吨、水壶40吨、异形产品(餐具、衣架等)1950吨。项目占地面积489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345平方米。环保设施均已建设完成。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公示稿-揭阳市众家欣不锈钢有限公司电解抛光加工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25.4 MB , 下载次数 1
附件2: 公示稿-揭阳市众家欣不锈钢有限公司电解抛光加工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意见.pdf 14.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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