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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锦州滨海新区民鑫木业加工厂年生产1300t生物质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 锦州滨海新区民鑫木业加工厂年生产1300t生物质颗粒项目企业名称: 锦州滨海新区民鑫木业加工厂建设性质: 改扩建建设地点: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娘娘宫镇娘娘宫村810号项目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附件1: 验收意见-锦州滨海新区民鑫木业加工厂.pdf 361.2 KB , 下载次数 1
附件2: 锦州滨海新区民鑫木业加工厂年生产1300t生物质颗粒项目环保验收.pdf 4.9 MB , 下载次数 1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pdf 92.4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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