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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昆山市花桥镇南湘电子加工厂线束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昆山市花桥镇南湘电子加工厂线束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昆山市花桥镇南湘电子加工厂
建设地点:昆山市花桥镇鸡鸣塘南路777号6号厂房
竣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蔡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报告-昆山市花桥镇南湘电子加工厂.pdf 6.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昆山市花桥镇南湘电子加工厂线束加工项目验收意见.pdf 123.5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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