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试运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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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试运行公示

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1号厂区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社区振安西路9号振园西路13号;2号厂区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业安路4号;3号厂区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高科路2号2号楼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5]2770。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完成项目的建设,相应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现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对建设项目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验收结束,特此公示。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1号厂区: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社区振安西路9号振园西路13号;2号厂区: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业安路4号;3号厂区: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高科路2号2号楼

联系人:乔志会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为2亿元,占地面积97368.1平方米,建筑面积168897.87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FPC后段、SMT电子配件、遮反膜、MiniLED、防水开关、铝材配件、集成母排、连接器、背光膜组、薄膜开关Dome、模具、键盘、3D打印配件等产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防水开关6.5亿个、遮反膜4000万件、薄膜开关dome4.5亿件、连接器7500万片、FPC后段1亿片、键盘300万件、背光膜组4150万片、SMT电子配件15亿片、铝材配件60万件、MiniLED3.6亿颗、集成母排(FPCA-CCS)630万片、集成母排(FCC-CCS)160万套、3D打印配件24万件、模具7000套。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1)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3)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4)盐雾测试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5)水浴除尘废水:经捞渣后可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6)机制加工添加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7)研磨、洗版、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零散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2、 废气

(1)1号厂房丝印、烘烤、清洁、涂感光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口高空排放,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总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1号厂房印锡、印胶、贴片、回流焊、波峰焊、点胶、涂胶、固化、人工清洁、钢网清洗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或设备内,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放口高空排放,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1号厂房丝印、烘烤、清洁、点胶、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3排放口高空排放,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总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4)1号厂房回流焊、补焊、清洗、烘干、注塑、激光雕刻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4排放口高空排放,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5)2号厂房点胶、涂胶、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5排放口高空排放,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6)2号厂房印锡、印胶、贴片、回流焊、波峰焊、点胶、涂胶、固化、人工清洁、钢网清洗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或设备内,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6排放口高空排放,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7)2号厂房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7排放口高空排放,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8)3号厂房丝印、涂胶、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8排放口高空排放,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总VOCs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9)厨房油烟: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DA009排放口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0)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11)厂区NMHC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两者较严值。

3、 噪声

项目应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废

项目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无铅锡渣、不含油金属碎屑及边角料、次品和废测试品、粉尘、沉渣、废过滤材料、废喷砂料、废模具经分类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清洗剂残液、废滤芯、废抹布、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油和油桶、含油金属碎屑、废UV灯管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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