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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捷基硅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二次调试)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捷基硅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捷基硅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捷基硅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水三路5号(东经114°12′11.267″,北纬22°50′4.398″),占地面积为2900㎡,建筑面积为3640㎡,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硅胶制品200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4681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二次调试)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东莞捷基硅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建)污染防治设施.pdf 7.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东莞捷基硅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建)调试报告(二次调试).pdf 704.2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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