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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胡杨河市万发石化城南加油站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胡杨河市万发石化城南加油站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南环西路201号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七师胡杨河市分公司城南加油站
建设内容:《胡杨河市万发石化城南加油站技术改造项目》扩建的同时拆除4个25m3埋地油罐(2柴2汽:92#汽油罐1个、95#汽油罐1个、0#柴油储罐2个),加油部分将一台(92#、0#)汽柴油双枪加油机改为一台(92#)单枪汽油加油机;封堵一座25m3埋地柴油储罐(不拆除),封掉1把柴油油枪(不拆除)。
《胡杨河市万发石化城南加油站技术改造项目》扩建后为4个50m3埋地油罐(2柴2汽:92#汽油罐1个、95#汽油罐1个、0#柴油储罐2个),3台汽油加油机、2台柴油加油机、1台汽柴油共用加油机;11把油枪(6把汽油枪,5把柴油枪),一个成品洗车间。
项目属于二级加油站。其辅助站房等附属设施、操作员工均依托现有。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戚红梅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01303750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胡杨河市城南加油加气站改扩建项目验收报告.pdf 602.2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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