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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现将湖北贝美特科技有限公司铝型材加工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北贝美特科技有限公司铝型材加工建设项目(阶段性)建设单位:湖北发铝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咸宁高新区二期107国道与蕲嘉高速交叉处湖北贝思特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公众反馈意见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殷翔,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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