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多巴胺洗水印花织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7-11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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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 东莞市多巴胺洗水印花织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多巴胺洗水印花织造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司马环保工业路5号厂房3栋303室、401室。项目分期建设,一期投资180万元,占地面积1580m2,建筑面积2960m2。项目主要从事印花、洗水布匹(丝绸和棉布)和洗水布匹(丝绸和棉布)加工生产,一期年加工印花、洗水布匹(丝绸和棉布)87.5万米、洗水布匹(丝绸和棉布)105万米。

建设单位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中熙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1065号),且项目已办理了排污证(证书编号:91441900MACTHJ798R001P)。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东莞市多巴胺洗水印花织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沿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司马环保工业路5号厂房3栋303室;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数码印花、蒸化工序

项目数码印花及其蒸化时由于数码打印墨水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挥发产生有机废气;项目数码印花、蒸化工序由于原材料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因子为臭气浓度;通过抽风系统引至所在建筑楼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项目数码印花、蒸化工序有组织NMHC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丝网印刷、凹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总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废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2)定型工序

项目布匹通过定型机进行定型整理,通过基地提供的蒸汽烘干而使得布料具有一定的防缩抗皱的作用。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柔顺剂中的特殊氨基改性聚硅氧烷弹性体,高温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评价,项目布匹定型烘干会产生颗粒物;通过抽风系统引至所在建筑楼顶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废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3) 打浆、上浆工序

项目布料浆料含有尿素,根据尿素的理化性质,尿素与水溶解后,会分解产生少量的氨气,故打浆、上浆工序会分解产生少量氨气,项目打浆、上浆工序产生的氨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水污染源

(1)雨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接入基地印染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全部进入回用水处理系统,中水处理至达标回用,回用水标准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浓水与预处理去除重金属后的表面处理行业浓水合并生化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表 2 新建项目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印刷电路板行业直接排放限值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的较严值后排入仁和水。

3、噪声污染源

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

①合理布局,重视了总平面布置

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等阻隔声波的方式,对设有强噪声的设备的生产车间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

②防治措施

A、在设备选型方面,选用了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

③加强了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综上所述,采取了经墙体隔音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废包装材料、水喷淋塔打捞残渣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中转物

项目产生的中转物主要为包装桶,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作原始用途。

(4)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 东莞市多巴胺洗水印花织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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