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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泽双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颗粒及工程塑料配件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徐州市邳州市土山镇工业园区赤水河路2-1号
建设内容:苏泽双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邳州市土山镇太行山路东侧2-1号,建设江苏泽双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颗粒及工程塑料配件加工项目。项目购置已建厂房6000m2,年产塑料破碎料30000吨、塑料颗粒7400吨、工程塑料配件1000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泽双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泽双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正常排放情况下,环保设施均运转良好,预测的污染物因子均达标排放,其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占二级标准值的百分比最大为生产车间排放的颗粒物,占标率为7.691%,项目正常生产后,厂址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依然可以满足二类区要求。
项目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大气污染物存在因子超标,相较正常情况影响略大,所以企业应加强管理,避免非正常情况的废气排放。
本项目实施后,本着保护区域大气环境、减小项目大气污染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结合厂区平面布置,设置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米范围形成的包络线,经调查,该卫生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原则。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土山镇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破碎工序,不外排。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厂界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以综合利用,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
在采用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江苏泽双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颗粒及工程塑料配件加工项目位于徐州市邳州市土山镇太行山路东侧2-1号,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邳州市土山镇总体规划;项目总体工艺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为A级企业;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得当,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公众调查表明,本项目得到公众的了解,无反对意见;该项目运行后,在落实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金融集聚区M座6层;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1468483639@qq.com
作者(huakaifugui,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3
附件1: 02泽双 公众意见表.pdf 150.3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01泽双项目 第二次公示.pdf 116.1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江苏泽双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颗粒及工程塑料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3.8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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