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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聊城市茌平区乐鑫包装制品加工点年产 1.8 万个瓦楞纸箱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聊城市茌平区乐鑫包装制品加工点年产 1.8 万个瓦楞纸箱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阁三里村北路口向北 100 米路西(位于山东茌平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
建设单位:聊城市茌平区乐鑫包装制品加工点
建设内容:本项目一期位于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阁三里村北路口向北 100 米路西(位于山东茌平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租赁现有车间进行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 15 万元,主要建设水墨印刷开槽机 1 台、薄刀机 1 台、钉箱机 2 台,空压机 1 台,年产 9000 个瓦楞纸箱。
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占比20%。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刘总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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