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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现将204省道溧水段一期改扩建工程(340省道至滨淮大道段、天生桥大道至洪张线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204省道溧水段一期改扩建工程(340省道至滨淮大道段、天生桥大道至洪张线段)
建设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一:204省道溧水段一期改扩建工程(340省道至滨淮大道段、天生桥大道至洪张线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附件二:204省道溧水段一期改扩建工程(340省道至滨淮大道段、天生桥大道至洪张线段)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附件三:204省道溧水段一期改扩建工程(340省道至滨淮大道段、天生桥大道至洪张线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oiGL8f_KzFtwMEfUFVzlw?pwd=imem 提取码: im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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