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宿州市和汇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 万吨再生塑料颗粒、1 万吨塑料制品(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宿州市和汇塑业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再生塑料颗粒、1 万吨塑料制品(迁建)项目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工业园区安徽京卫宏远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北侧 1#厂房
建设单位:宿州市和汇塑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宋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和汇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PEAKa52BjC68yju8VpIew?pwd=bwqt 提取码: bwqt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