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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鼎城区健安塑料制品厂鼎城区健安日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鼎城区健安日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鼎城区健安塑料制品厂
建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郭家铺街道孔家溶社区同德路66号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151****031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水汽声固废).pdf 157.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健安塑料制品厂验收(公示).pdf 463.3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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