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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材料变更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材料变更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材料变更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4)建设地点:在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位于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地理坐标为:N25°53′19.05″,E112°29′49.92″。
(5)建设规模:项目年处理16万吨工业固废原料:
变更前:15万吨废铅蓄电池(危废代码900-052-31)、5000吨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3000吨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2000吨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废水处理污泥(危废代码384-004-31);
变更后:10万吨废铅蓄电池(危废代码900-052-31)、5000吨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3000吨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2000吨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废水处理污泥(危废代码384-004-31),5万吨一般工业固废(其中3万吨渣选精料、2万吨低品位的冶炼废渣。)
原材料变更后的产品主要为粗铅、精铅锭、废塑料(含隔板)、冰铜、98%硫酸等。
(6)技改内容:
本次技改内容具体如下:
1)根据企业现有的发展情况,危险废物的处理规模进行调整,由16万吨调整为11万吨。
2)新增了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理,新增了5万的处理规模。本项目实施后,生产工艺不发生改变,对入炉原料进行配比。
3)新增了废水处理工艺,加了除砷、除铊。
4)新增了一般工业固废堆场
(7)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主要集中在营运期: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切盖倒酸废气、低温熔铸烟气、负压收集废气、配料废气、粗铅熔炼废气、精炼废气、合金熔炼废气、环境集烟等。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切盖倒酸废酸液、水力分选废水、塑料清洗废水、制酸废水、脱硫脱硝废水、酸雾洗涤塔废水、余热锅炉排水、化验室清洗废水、化水站浓水、地面冲洗废水、涉铅员工洗涤用水排水和初期雨水。
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经过合理处置,满足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治理措施之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厂内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废水集中处理厂处理。
2、废气:
切盖倒酸废气与自动破碎分选废气共用一套酸雾洗涤塔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特别排放限值后经25m排气筒排放(DA001)。
低温熔铸废气采用布袋除处理后与车间负压收集废气一起经硫酸雾洗涤塔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特别排放限值后,经20m排气筒排放(DA002)。
配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特别排放限值后,经25米排气筒排放(DA003)。
富氧侧吹氧化炉烟气采取“密闭集气系统+余热锅炉+电除尘器+烟气制酸(二级洗涤除尘+离子液富集+一转一吸制酸)+尾气脱硫脱硝(臭氧氧化+碱液喷淋)+尾吸电除雾”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特别排放限值;精炼废气、合金熔炼废气一起经高温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特别排放限值,合并经60m排气筒排放(DA004)。
熔炼车间环境集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特别排放限值,经25m排气筒排放(DA005)。
3、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固定、减震,使项目产生噪声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厂区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在此前提下,则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废物主要包括本项目富氧侧吹炉水淬渣,富氧侧吹炉更换的废耐火材料等。项目对该类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外售相关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
三效蒸发结晶盐优先自行利用,不能利用部分经危废鉴定,为一般工业固废则送至石膏生产企业综合利用,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制氧站、化学水站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在暂存后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劳保用品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
联系人:李部长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389号车间1栋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信箱:249720927@qq.com
六、公众意见表及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dy4_xXepdtd-Czlr8K5bA
提取码:3rah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调查表至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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