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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开平市长沙维航塑料加工厂年产改性塑料粒9000吨建设项目首期工程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开平市长沙维航塑料加工厂年产改性塑料粒9000吨建设项目首期工程。
2.建设单位:开平市长沙维航塑料加工厂。
3.建设概况:开平市长沙维航塑料加工厂年产改性塑料粒9000吨建设项目首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街道楼冈大道198号,中心地理坐标为(E112度36分15.231秒,N22度23分44.311秒)。本项目占地面积12600㎡,建筑面积12600㎡,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组成,设置5条抽粒线(其中包括抽粒、冷却、吹风、切粒、储料、混料、打包)(剩余5条抽粒线暂未建设投产,位置暂时空置)。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7.14%,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粒的生产,年产改性塑料粒4500吨。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联系人:苏小姐
4.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