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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工作。现将荆州市明云畜牧有限公司梅槐王巷畜牧养殖基地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荆州市明云畜牧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荆州市明云畜牧有限公司梅槐王巷畜牧养殖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太湖农场梅槐社区王巷队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版)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2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荆州市荆州区太湖农场梅槐社区王巷队
联系人:皮定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专家意见-荆州市明云畜牧有限公司梅槐王巷畜牧养殖基地项目.pdf 187.6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梅槐王巷畜牧养殖基地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书(公示版).pdf 4.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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