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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广东金旭辊轮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材料56吨项目(已建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召开了本项目的验收会议。
项目验收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工程按照环评及其批复以及现时的环保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环保管理制度、废气、废水、噪声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排放标准,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通过环保验收。
验收会议通过后,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人:黄浩基
四、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通讯地址:肇庆市四会市大沙镇江民村江民路9号万洋众创城35栋
六、邮政编码:526241
附件1: 验收报告(公示稿)—广东金旭辊轮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材料56吨项目(已建成).pdf 13.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广东金旭辊轮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材料56吨项目(已建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1.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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