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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文件,宁晋县轻能电力有限公司目前已取得验收意见,现对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索询详情请联系宁晋县轻能电力有限公司。公示期为自公开之日起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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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鹏程
通讯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耿庄桥镇人民政府(234 省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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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送出线路专家意见.pdf 1.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01-送出线路验收报告正文-12.pdf 1.2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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