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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爱康伟诚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爱康伟诚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金沙岗一路9号3栋201室。项目分期建设,扩建部分一期投资额100万元,占地面积2818m2,建筑面积2818m2。项目扩建部分主要从事旋转扣的加工生产,一期扩建部分年产2666.7万个。
建设单位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广东信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爱康伟诚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269号),且项目已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900MAC757D04Q001W)。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爱康伟诚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桂;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金沙岗一路9号3栋201室;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 混料、破碎工序
项目外购的树脂类原料属于固态颗粒状,部分破碎后回用的边角料会携带少量粉尘,项目拌料机为密闭设备,但由于在生产作业开盖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粉尘外逸,因此,拌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后,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周界外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注塑、移印、烘烤工序
项目注塑过程中,由于塑胶料受热熔融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项目通过移印机在工件移印加工。由于水性油墨中的有机化合物挥发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总 VOCs、NMHC 表征;项目注塑、移印、烘烤工序总 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移印、烘烤工序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项目注塑、移印、烘烤工序产生的总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2、水污染源
(1)冷却水
项目注塑工序运行过程需进行冷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该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不添加任何药剂,通过冷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源
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
①对于设备选型方面,选用了低噪声设备。
②对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项目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了远离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并对空压机加强基础减振及支承结构措施,采用了橡胶隔振垫、软木、压缩型橡胶隔振器等。再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③重视了厂房的使用状况,采用了密闭形式,除必要的消防门、物流门之外,在生产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在厂房内可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
④使用中加强了维修保养,适时添加了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综上所述,采取了经墙体隔音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废原料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印版、废机油罐、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市爱康伟诚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 公示版--爱康验收资料.rar 410.7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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