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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荣泰塑化材料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荣泰塑化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茶山伟兴路11号。项目投资额为1500万元,占地面积13763.8m2、建筑面积20952.1m2。主要从事塑胶粒、塑胶藤的加工生产,年产塑胶粒1500吨、塑胶藤800吨。
建设单位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明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荣泰塑化材料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1386号),且项目已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84326C002X)。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荣泰塑化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茶山伟兴路11号;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厨房油烟
项目员工均在厂区内食宿,食堂厨房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食物烹调过程中产生的厨房油烟。项目在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要求。
(2)投料、混料工序
项目外购的树脂类原料属于固态粉末状,因此,投料、混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颗粒物进入“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造粒、押出工序
项目造粒过程由于塑胶料受热熔融,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押出过程由于塑胶料受热熔融,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造粒、押出过程还会产生臭气浓度,项目造粒、押出工序有机废气、臭气浓度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押出、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污染源
(1)雨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造粒、押出冷却水
项目造粒、押出配套冷却水槽进行直接冷却。项目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水喷淋(除尘)用水
项目混料工序废气采用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4)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源
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
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利用构筑物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
②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方面,选用了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对设备基础进行了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③加强管理制度
加强了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综上所述,采取了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东南面、东北面、西北面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西南面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废包装材料、水喷淋装置捞渣、废过滤棉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荣泰塑化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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