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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示竣工日期、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对本项目环保设施的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项目名称:大海则煤矿新增矿井水处理项目化工场地一期扩容工程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区能源化工产业南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中煤集团现有大海则矿井水深度处理一期项目附近预留区域)建设单位: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内容:本项目购置超滤装置、反渗透装置、超滤装置、纳滤装置、降膜蒸发器等工艺设备和配套环保设备,建设处理量为700m3/h大海则矿井水深度处理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