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关于东莞市诺尔塑胶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延期的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诺尔塑胶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诺尔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诺尔塑胶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居岐社区大坑路 27 号(东经 113°43′19.426″,北纬 22°50′0.457″),项目占地面积3148平方米,建筑面积5844平方米,年加工生产居家收纳架41万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13319 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原定调试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由于目前仍未完成环境保护设施调试,需要延长调试时间3个月,即调试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全立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东莞市诺尔塑胶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