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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化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兴马路至峒中口岸公路(含那垌至里火支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发展中心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2.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正文公示-东兴马路至峒中公路(含那桐至里火支线)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pdf 2.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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