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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产7200吨EVAEVA新料改性颗粒生产线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霞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逍林镇福合院村樟新北路734-750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785万元,建设年产7200吨EVAEVA新料改性颗粒生产线迁建项目。全年工作日300天,造粒车间实行24h三班制生产。
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气治理措施:
G1投料粉尘、G2造粒废气、G3射出成型试样废气: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汇同造粒废气、射出成型试样废气一并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为22000m3/h,排气筒管径:600mm、颗粒状活性炭装填量:2t、碘值:800mg/g、更换周期为2个月更换一次)。
⑵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EVA射出成型试样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直接冷却水和喷淋水经废水预处理设备处理(调节+隔油+混凝沉淀+过滤)后全部回用,每半年更新排放一次,更新的废水不外排,经收集后委托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故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⑶噪声防治措施:
企业已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①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②合理布局,车间已实墙封闭处理。③设备经常维护,加强管理。项目营运期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中东侧厂界噪声能满足4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一般包装材料、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及EVA粒子试样产品、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喷丝过滤网板、废液压油、废油桶、隔油池废油、脱水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直接冷却废水、喷淋废水分类收集后委托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本项目已配套设置约40平方米的危废仓库,设置基本规范,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措施要求。
公示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eiabbs.net/forum.php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霞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少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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