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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杂醇油回收乙醇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乙二醇杂醇油回收乙醇综合利用项目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园区
建设单位: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5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卞部长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公章。
附件1: 报告表验收意见盖章.pdf 1.5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乙二醇杂醇油回收乙醇综合利用项目验收报告(公示本).pdf 1.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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