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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度市裕诺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平度市裕诺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代总*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平度市裕诺丰塑料制品塑料制品加工1期验收意见251117.pdf 200.6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平度市裕诺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一期)验收报告-1117.pdf 9.0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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