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017) 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鹤壁市鸿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吨石英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等。
建设单位:鹤壁市鸿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孙圣沟村原国发洁净煤厂院内1号;
联系人:杨向东;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鹤壁市鸿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吨高纯石英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2.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鹤壁市鸿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吨石英石加工项目环境竣工验收监测表.pdf 9.3 M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