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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轮胎式破碎站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轮胎式破碎站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反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轮胎式破碎验收报告.pdf 7.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轮胎式破碎.pdf 127.9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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