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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口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燒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蓝田县祥达电子有限公司蓝田县祥达电子元器件加工制造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蓝田县祥达电子元器件加工制造项目(二阶段)
建设地点:西安市蓝田工业园规划一路 1 号三元科技创新园 B18 栋
建设单位:蓝田县祥达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在依托一阶段已建设内容基础上,二阶段新增剩余生产线,二阶段生产规模不会超过环评设计余量3亿只。
公示内容:蓝田县祥达电子元器件加工制造项目(二阶段)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23日进行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验收监测工作,现对其进行网络公示,公示内容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西扣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西安市蓝田工业园规划一路 1 号三元科技创新园 B18 栋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应,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组签到表.pdf 237.2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盖章.pdf 1.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1 祥达验收监测报告-正文.pdf 3.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4: 祥达验收意见盖章.pdf 2.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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