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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西北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速冻食品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开通会员可解锁*,临夏西北牛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临夏西北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速冻食品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参加单位有临夏西北牛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甘肃禹清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特邀3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根据《临夏西北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速冻食品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⑴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临夏州经济开发区五期标准化厂房(2#厂房),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E103°04′3.344″,北纬N35°28′57.367″。建设年产5500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其中风味烤肠、玉米味烤肠、原味烤肠及亲亲肠等为4520t/a;牛排堡为5t/a;川香鸡柳、骨肉相连、香辣鸡胗及香辣鸡翅为950t/a;烤面筋为25t/a。
⑵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临夏西北牛食品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关于对临夏西北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速冻食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州环审发〔2024〕3号。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并开始试生产,目前企业各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调试信息建设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全国建设项目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见附件)。
⑶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概算投资:65.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08%。
⑷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对已建成的工程内容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成品储存区、原料储存区、展厅、办公室等)、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供暖)和环保工程。本次验收范围与环评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查,与环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通知文件对照:
表1 现场实际情况对照表
序号 |
重大变动清单 |
企业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 |
规模与环评阶段一致,产能未增加 |
否 |
2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规模与环评阶段一致,本项目无第一类污染物排放 |
否 |
3 |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本项目规模与环评阶段一致,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
否 |
4 |
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项目厂址未变动 |
否 |
5 |
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项目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且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 |
否 |
6 |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变化,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
否 |
7 |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未新增排放口 |
否 |
8 |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
本项目无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 |
否 |
9 |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化 |
否 |
10 |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及废活性碳均由厂家回收,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
否 |
根据《临夏西北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速冻食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有关规定,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阶段调查,项目建设验收调查阶段主体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性质、生产规模、建设地点及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直接纳入竣工环保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⑴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烤面筋加工过程中配粉和面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肉制品加工过程中香味/原料异味;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
①烤面筋加工
烤面筋加工过程,在配粉和面环节将产生一定的面粉颗粒物,因和面过程有水的加入,故该环节颗粒物产生量极小。
②肉制品类
肉制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香味/原料异味(以臭气浓度计),本项目生产车间全部为封闭式,臭气浓度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③蒸汽发生器
本项目蒸汽发生器所用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燃烧过程中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尾气经8m高烟囱排放。
④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污水站建设在封闭的车间内,可有效降低H2S、NH3等恶臭污染物的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锅炉排水降温处理后,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共同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废水水质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噪声,各生产设备通过设置减震基座及通过封闭厂房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厨余垃圾、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隔油池废油脂、污水站栅渣以及污水站污泥。其处置方式如下:
⑴生活垃圾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最终交由临夏垃圾焚烧处理厂。
⑵废包装袋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原料废包装袋全部外售废旧资源回收站处理。
⑶厨余垃圾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产生的厨余垃圾交由临夏州凯大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⑷废反渗透膜及废活性炭
锅炉房软化水系统定期更换的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年产生量为0.1t/次﹒a,交由厂家回收。
⑸隔油池废油脂
隔油池废油脂交由临夏州凯大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⑹污水站栅渣
污水站污水的栅渣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至临夏垃圾焚烧处理厂。
⑺污水站污泥
本项目一体化污水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泥饼定期转移至最终交由临夏垃圾焚烧处理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⑴污染物排放情况
①废气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锅炉烟囱排放口G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7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7m3;锅炉烟囱排放口G2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1.6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3;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②噪声
根据现场监测,厂界东侧昼间噪声最高为55.8dB(A),夜间最高为44.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三侧厂界昼间噪声最高为51.4dB(A),夜间最高为41.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敏感点磨路村,昼间噪声最高为48.3dB(A),夜间最高为39.5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③废水
根据废水监测结果,污水处理设施排口pH值最大浓度为7.6;悬浮物最大浓度为23mg/L;氨氮最大浓度为3.41mg/L;BOD5最大浓度为25.3mg/L;总大肠菌群最大浓度为2.4×102MPN/100mL;总磷最大浓度为0.09mg/L;总氮最大浓度为7.2mg/L;动植物油最大浓度为0.51mg/L;CODCr最大浓度为72mg/L废水排放均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三级标准。
综合以上可知,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本项目废气、废水以及噪声排放均可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能够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验收组同意临夏西北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速冻食品生产加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建设单位需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制度规定,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操作程序,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完善标识牌等内容。完善固体废物管理。
2、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完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处理规模调查。细化固废实际处置情况,完善管理台账。完善相关图件、附件,补充完善各环保措施照片。
联系人:朱芸逸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时间:2025.02.28-2025.03.28
临夏西北牛食品有限公司
附件1: 专家意见.pdf 8.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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