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强基精密制造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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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河南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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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部分见附件

2、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产无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废水。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钢件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油雾烟尘以及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淬火、回火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气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盅”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4)。喷砂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4)。排放颗粒物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相关标准;有机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く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相关标准。

(3)噪声:本项目所处地区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地区,经优化设计、隔声降噪处理,厂房墙体屏障、绿化树木吸收屏障、空气吸收、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对厂界贡献值较小,可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昼间三60dB(A),夜间乏50dB(A)),措施可行。

(4)固废:本此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过滤袋、废活性炭、电捕废油、废淬火油桶、油渣、喷砂工序除尘灰。本次技改项目除喷砂工序除尘灰、废过滤袋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均为危险废物。除尘灰、废过滤袋由其他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15m“),定期由有资质的危磨处胃单付收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收集和管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和管理。

附件1: 强基-金属配件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公示).pdf 1.2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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