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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天津宏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00吨塑料颗粒及100万套塑料零件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天津宏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00吨塑料颗粒及100万套塑料零件项目(第一阶段)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福达路71号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天津宏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天津宏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00吨塑料颗粒及100万套塑料零件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方式实施,第一阶段实际建设了4条造粒生产线和8台注塑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改性塑料颗粒7333吨,其中5133吨外售,2200吨用于生产塑料零部件,年产40万套电动车外观塑料件。本次验收仅对实际建设部分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联系人:郭克彬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天津宏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00吨塑料颗粒及100万套塑料零件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2.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pdf 449.8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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