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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南攸县酒埠江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南攸县酒埠江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酒埠江镇
建设单位:湖南酒仙湖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建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湖南攸县酒埠江镇污水处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pdf 3.6 M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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