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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宜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徐舍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粮食装卸专用码头1座(2 个2000 吨级散货泊位),建设约12.5万吨原粮仓库、6000平方米物资储备仓库、日处理300吨烘干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日处理300吨稻谷加工车间、管理业务用房及其他辅助设施,可形成12.5万吨标准粮食仓储能力,年加工稻谷1万吨生产能力。
二、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的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W4f1-ER50DHyEF17nC2gg
提取码: 544h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宜兴国家粮食储备库分库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宜兴市徐舍镇
联系人: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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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腾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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