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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拟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洁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合同总金额由原来的*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核减至2133588.92元,合计核减109372元;2、将原合同“五、人员要求” 中“ 安管员9人(含安管班长1人):每天实行8小时工作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轮流上班,每月正常工作21.75天。乙方应合理安排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安保服务正常进行,” 调整为“安管员8人(含安管班长1人):每天实行8小时工作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轮流上班,每月正常工作21.75天。乙方应合理安排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安保服务正常进行,”。3、将原合同“七、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中“1、本合同总费用为每年综合管理服务费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贰仟玖佰陆拾元玖角贰分(¥*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内容调整为“1、本合同总费用为每年综合管理服务费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叁万叁仟伍佰捌拾捌元玖角贰分 (¥2133588.92元)”;4、将原合同“七、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中“(2)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后支付的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内容调整为“(2)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后支付的人民币壹佰零玖万零陆佰贰拾捌元整(¥1090628元)。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2026年部门预算调整,经双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拟对合同内容做出相应调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9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附件:
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表.docx
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2025年第23次局长办公会议纪要.pdf
附件2:《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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