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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坣社区工作站治安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拟对沙坣社区工作站治安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沙坣社区工作站治安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坪山区保安服务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鉴于原合同第二条第(五)项第1点“人员配备至少51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保安队长1名,保安班长1名,消防管理员1名,普通安保人员47名。”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人员配备至少51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不在派驻人员人数内),保安队长1名,保安班长1名,消防管理员1名,普通安保人员47名;*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人员配备至少49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不在派驻人员人数内),保安队长1名,保安班长1名,消防管理员1名,普通安保人员45名”二、鉴于原合同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每月服务费合计¥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同期内服务费共计:¥*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月服务费合计¥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月服务费合计¥192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玖万贰仟元整)。合同期内服务费共计:¥2336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叄拾叄万陆仟元整),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修改合同条款。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体育一路1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
2026年沙坣社区工作站治安服务项目合同(脱敏)(2).pdf
关于沙坣社区工作站治安服务项目合同变更的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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