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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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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320室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恒诺商贸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脱氧剂建设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
宁夏恒诺商贸有限公司 |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地理坐标为E:106°26′24.151″,N:38°52′58.293″。主要建设加工车间2611.51m2一座、原料库2239.68m2一座,成品库2926.47m2一座,办公楼及生活区400m2,配套建设安全环保、电、气、水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6万吨脱氧剂建设项目。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522.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7.1万元。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产生主要为物料卸料粉尘、物料储存粉尘、上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包装粉尘、道路运输粉尘。物料卸料粉尘、物料储存粉尘: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全自动喷雾装置。上料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1个)+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与破碎、筛分粉尘共用一套)”处理后汇总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筛分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2个)+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1套)”处理后汇总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包装粉尘:全封闭车间+洒水抑尘(效率为95%)。道路运输粉尘:运输过程中采用篷布遮盖,仓库及厂区道路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效率为80%)。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浓度限值。 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平罗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平罗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噪声排放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尘、沉淀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废粉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污泥定期清淤运往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定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 |
宁夏乾启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脱氧剂建设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区块一)石嘴山市益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东侧 |
宁夏乾启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地理坐标为E:106°26′27.280″,N:38°53′4.202″。主要建设加工车间10510.60m2一座,办公楼及生活区383.25m2,配套建设安全环保、电、气、水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10万吨脱氧剂建设项目。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46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7.1万元。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物料卸料粉尘、物料储存粉尘、上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搅拌压型工序粉尘、投料粉尘、色选粉尘、包装粉尘、道路运输粉尘。物料卸料粉尘、物料储存粉尘: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全自动喷雾装置(效率为99%)。上料、破碎、筛分、搅拌压型工序、投料、色选、包装粉尘:上料、破碎、筛分、搅拌压型工序、投料、包装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90%,10个)收集后与色选粉尘(管道收集)一同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共2套)”处理后汇总至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道路运输粉尘:运输过程中采用篷布遮盖,加工车间及厂区道路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效率为80%)。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浓度限值。 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平罗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平罗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接管。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噪声排放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尘、废包装袋、沉淀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污泥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及营运许可的单位清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公司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3 |
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800MWh共享储能项目配套220kV外送线路及储能升压站项目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和平罗县 |
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地理坐标:220kV升压站 中心坐标:E:106°16′15.562″,N:38°54′38.646″ 220kV输电线路 起点坐标:E:106°16′17.450″,N:38°54′37.417″ 终点坐标:E:106°16′11.106″,N:38°53′53.936″,本项目新建1座220kV储能升压站,新建220kV架空线路1×2.106km,路线起点为拟建原之山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向阳220kV变电站220kV侧,其中220kV向阳变电站外终端塔采用双回路塔单边挂线。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02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9万元。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期通过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区域采取硬化、洒水、铺装防尘网等处理措施,施工车辆及土方运输车辆运输采用篷布遮盖,避免沿途洒落尘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以及施工方式,减少产生扬尘的施工时间,临近敏感点作业应缩短施工时间,减少开挖面积,及时采取有效的围挡、遮盖措施,降低对敏感点的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不在工程施工范围维修),合理降低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以达到降低废气排放目的,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对于施工作业中的大型构件和大量物资及弃土的运输,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缓解交通压力。同时与交通管理部门协调一致,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疏导,避免压车和交通阻塞,最大限度的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简易旱厕,根据施工人员数量等,定期清掏,用于周边绿化。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石嘴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嘴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机动车辆的喇叭选用指向性强的低噪声喇叭;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敏感目标时,应减缓车速,控制车流量,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并设置限速牌和减速带,以减轻交通噪声的干扰,合理科学的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时段施工,确需夜间施工,提前向有关部门报备,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宣传,充分做好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工作,尽量减少对敏感点居民的影响。采用合理施工方式、科学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内容,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如运输安排尽量避开噪声敏感点,对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的机械施工噪声,采取变动施工方法等措施加以缓解。优化运输路线,车辆避免经过敏感路段,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等,定期检修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运营期升压站站址四周建设围墙,以降低变压器等设备可听噪声水平。输电线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并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可听噪声水平。加强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监督管理,以及对运营期噪声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噪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余土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无弃方;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和堆放。 运营期升压站和输电线路巡检人员定期巡检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废铅蓄电池由耐酸容器盛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涉及的废变压器油主要为主变压器维护、更换、事故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建1座有效容积为65m3的事故油池,主变压器下方设有事故油坑,铺有卵石层,若主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排油或漏油,产生的事故油经事故排油管从主变事故油坑排入事故油池。当升压站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严格禁止废变压器油的事故排放。废润滑油经收集后暂存于拟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回收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