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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 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 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武义县文广旅体局 |
武义县文广旅体局 |
政府部门 |
履约保证金 |
行涉企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 |
市场调节价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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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武义县文广旅体局 |
武义县图书馆 |
事业单位 |
资料复制费、文献修复、信息咨询、事实证明等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资料复制、文献修复、信息咨询、事实证明活动中收取耗材成本人工等费用 |
自主定价 |
市场调节价 |
||
| 3 |
武义县文广旅体局 |
武义县博物馆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费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 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 |
政府制定 (浙江省财政厅)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 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 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
|
| 4 |
武义县文广旅体局 |
武义县博物馆 |
事业单位 |
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项目 |
工程建设项目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编制说明:
1.部门名称:填写政府部门规范名称。
2.收费单位名称:填写“本级”或下属单位名称。
3.单位性质:填写“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
4.收费项目:填写服务项目的具体名称,如手续费、课题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检验费、评估费等。
5.收费性质:填写“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6.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政府性基金填写具体基金名称,除政府性基金外的项目填写具体服务内容。
7.收费标准:政府制定收费标准的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区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尽量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标准区间,如无法明确,可填写双方协商确定、参见 XX 政策文件等。
8.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填写“政府制定”或“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需填写制定部门。
9.政策依据:全面准确填写收费项目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名称、文号等,包括收费项目设定依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如有)。
10.如本部门收费项目由其他部门或单位执收(如税务部门代收的一些收费项目),请在备注栏标明。
11.清单由政府各部门负责统筹编制和审核把关,各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本级有关收费项目必须纳入,下属单位的下属单位有关收费项目不纳入。
12.清单包括向企业提供服务并直接向企业收取费用的项目,不包括仅向个人收取费用的项目,不包括出售商品、租赁房屋等未提供具体服务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