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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采购更换70辆纯电公交车动力电池项目
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采购更换70辆纯电公交车动力电池项目
二、项目编号:SKZX-2025-HW008
三、招标人: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4号
联系人:赖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3#楼(C座)28楼
联系人:罗路、李琪、莫永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 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
备注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2.定义/2.5条 |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油品 |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动力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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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2.定义/2.6条 |
“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系指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用于提供油品的加油设备。 |
“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系指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动力电池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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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2.定义/2.7条 |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与加油有关的辅助服务,及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动力电池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及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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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评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文件评分表/4.动力电池能量密度 |
两种车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平均值高于160Wh/kg的得3分;电池能量密度平均值150Wh/kg-155Wh/kg的得1.5分;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平均值低于150Wh/kg的不得分。 |
两种车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平均值高于160Wh/kg的得3分;电池能量密度平均值为150Wh/kg-160Wh/kg的得1.5分;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平均值低于150Wh/kg的不得分。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