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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30号蒋村商务中心西湖园区b1座8楼 | 890,321.00元 | 98.91 |
采购包1(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服务类(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1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 | 项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370,967.00 |
| 1-2 | 档案管理服务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2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 | 项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74,193.00 |
| 1-3 | 档案管理服务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3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 | 项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445,161.00 |
| 采购人代表: | 王荣铭 |
| 评审专家: | 陈丽娥 、 詹美媛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差额累进法的80%计收: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按1.5%收取;中标金额100-500万元(含)的部分按0.8%收取;(2)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称:莆田市湄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开户账号:63553934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1.068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评审: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为合格响应人。
名称: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国欢东路1136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莆田市湄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西洪北街336号永嘉楼1梯201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吴秀芹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莆田市湄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