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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文广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23号广电中心附属楼5楼 | 2,800,000.00元 | 93.43 |
采购包1(工伤预防融媒体宣传项目):
服务类(厦门文广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社会服务 | 工伤预防融媒体宣传 | 工伤预防融媒体宣传项目 | 响应采购方要求的服务范围 | 响应采购方所有采购要求 | 签订服务起一年 | 项 | 按照响应文件内容提供 | 2,80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杨阳 |
| 评审专家: | 周昌贤 、 程颖 、 任志青 、 宋艳萍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0%;(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 ②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成交供应商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 ③成交供应商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 ④收款人全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税保支行,开户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账号:3515 0198 6601 0000 0643)。⑤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工伤预防融媒体宣传项目:2.64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2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层1101-1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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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林磊、叶进阳、林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文广移动传媒有限公司).pdf
资格承诺函.pdf